湖北武漢的小宋,今年21歲。雖然他很年輕,但他有5年的電子商務經驗。在同齡人中,她很成功,有幾千萬的資產,很讓同齡人羨慕。有了錢收入,她當然要提高自己的物質基礎,於是小宋買了壹輛價值3000萬的紅色法拉利。小宋把車長期停在地下停車庫,按時交了停車費,卻接到電話說她的車在外出途中出了事故。
因為小宋的車位上方有天窗玻璃,放假期間挖掘機不小心砸碎了玻璃,正好砸到了小宋的法拉利。法拉利的擋風玻璃直接被撞碎了,還有很多劃痕,簡直慘不忍睹。這輛車至少損壞了30萬次。這麽漂亮的車買回沒多久,車主的喜愛熱度壹直不減,就這樣遭受了毀滅性的破壞。小宋認為物業負主要責任。
而且我覺得應該提醒業主在施工前把車挪開,或者在知道有很貴的車上有危險玻璃的情況下要小心。現在小宋正在追著物業說法和賠償,但物業壹直避而不見,事情還沒有任何結果。但是每個小區的停車管理規定都不壹樣。壹般來說,車主在停車管理中對汽車的損壞和被盜負有責任,但這個事情是物業發起的。我覺得物業還是有部分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