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有權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壹條
以下事項應由業主* * *決定:
(壹)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定;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更新改造;
(七)有關* * *和* * *管理權的其他重大事項。
是的,不管妳是每月收管理費還是每年收管理費,物業都是有責任的。我們已經消毒壹整天了,遇到困難可以找物業幫忙。
妳摔壞了東西要陪,但物業這麽做肯定不合適,如果還有汙蔑的話。可以起訴他,要求道歉,賠償名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