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手房交易
契稅:買新房要交的契稅是購房總價的3-5%(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房減半,即1.5-2.5%。維修基金:按建築面積乘以壹定金額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交付後交納,具體等級費率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2.二手房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稅應翻倍。是否取得產權未滿兩年。房子不滿五年的,要照章繳納營業稅。取得房屋產權滿兩年的,免征,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的5.5%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滿五年按房價的1%繳納。
所得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與現值之差的20%繳納。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費按65438+房價款的0.9%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並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是指下列行為: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買賣房屋;
(4)房屋捐贈;
(5)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所稱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