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主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
如果沒有所有者,那麽財產將不復存在。物業真正的價值和意義是幫助業主管理房子的具體事宜。他們無權決定房子的任何問題。說白了,物業就是業主的高級管家。業主投票給他們,選擇他們去還是留。業主是物業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如果業主不交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就很難生存。所以物業管理公司要為業主提供更好的服務,把業主當上帝。只有上帝滿意了,物業管理公司才有存在的價值。所以在物業公司和業主的關系中,壹個是被服務的,壹個是被服務的。很明顯,房主就是房子的主人。
誰買了這所房子,誰就是房子的主人。
物業只是管理,沒有錢買房,所以他們根本不是房子的主人。房主是用錢買的房子,所以他是房子的主人,有權支配。交錢買房子,拿到鑰匙的人就是業主。只有業主買了房,後續的物業公司才能進入管理小區的這些東西。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可以和睦相處,因為他們之間沒有沖突,所以他們的利益是在同壹戰線上的。
很多小區的建設更加優質和人性化,只有這樣的物業公司才能生存。物業公司管得多,為業主辦實事。只有這樣,業主才能信任物業公司,才能維持物業公司繳納的各種費用的正常運轉。這樣,他們之間的關系應該是相互理解,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