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房地產轉讓、抵押時,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