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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進物業管理早期介入的實施

物業接管的內容和標準是什麽?

物業的驗收分為新建物業的驗收和原有物業的驗收。具體要求和標準見建設部1991發布的《房屋交接驗收標準》。目前,各公司和地區正在制定或已經制定了各自的驗收標準,但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我們認為,接管驗收原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首先,因為接管驗收是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後壹次驗收,也是非常重要的壹次驗收。驗收的條件是: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竣工驗收)已經完成;且相關文件應齊全;對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項工程,不僅要全面檢查其完整性,還要對分項工程驗收時補充的抽樣檢驗報告進行復核。這種加強驗收的手段體現了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視。

其次,主要使用功能也必須抽查。通過單個功能的操作,檢查操作的穩定性和實用性。使用功能檢查是對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最終質量的全面檢查,也是業主最關心的內容。因此,在竣工驗收的基礎上,還要在交接驗收時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將在資料文件的基礎上由參與驗收的各方商定,建議使用更專業的儀器儀表進行確認。檢查應按照各專業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進行。

此外,配套設備和工具的配置有明確的責任和成本劃分。如高壓配電等專用工具、垃圾桶等清潔設施、滅火器等消防設備、導向標誌、標牌制作等。

三。接管驗收中應註意的事項

物業接管驗收是直接關系到今後物業管理能否正常進行的重要環節。通過接管驗收,物業管理公司由物業的前期管理轉入物業的實體管理。因此,為了保證今後物業管理的順利開展,物業管理企業在接管驗收時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1.已實施物業管理設施綜合驗收辦法的地區,應積極鼓勵開發商辦理相關驗收手續,由物業協會牽頭組織專家,彌補物業管理公司技術和經驗的不足,為接管驗收打好基礎。物業管理企業應選派素質好、業務技能好、工作認真負責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綜合驗收小組參與驗收工作。並要求開發商提前7天提交相關驗收材料,以便全面掌握,避免因針對性不足而走過場。

2.物業管理公司不僅要從未來物業維修管理的角度驗收物業,更要站在業主的立場上嚴格驗收物業,必要時邀請業主代表參與,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從實際操作過程來看,雖然已經通過了竣工驗收,但在接管驗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問題,尤其是從物業管理角度關註的問題,沒有明確驗收標準,應明確記錄,並要求開發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加固改造,直至滿足管理需要。

4.實施物業保修。2000年6月5438+10月10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1)基礎設施工程建築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按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這就是所謂的"終身保修"制度);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防滲漏,為5年;(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4)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及裝飾工程,為2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就開發商與建設單位的關系而言,建設工程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但就開發商與其購房者、租戶的關系而言,開發商應承擔物業保修責任,是物業保修的第壹責任人。比如有的設備到貨,有的工程提前交付,到接管驗收時,廠家的保修期已小於規定期限,甚至超過保修期(如俗稱“爛尾樓”的改建工程)。因此,保修期的起始日期應從竣工驗收或移交驗收之日起與開發商約定,避免因時差與供應商或承包商發生糾紛。

6.開發商應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全套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圖紙、隨機文件和隨機專用工具,包括產權資料和技術資料。這是除了硬件之外的另壹半物業驗收。

7.根據具體情況,可以采取以下三種方式落實遺留問題的費用:

(1)經開發商授權,工程尾款由物業管理公司監管,經物業簽署合格意見後支付或扣除相應金額。

(2)開發商組織掃尾隊,直接處理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反映的問題,直至主保修期結束。

(3)開發商壹次性撥付保修費用,後續保修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

8.物業管理企業只接受物業的管理權和政府授予的相關權利,接管驗收的所有資料歸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有。物業要辦理相關的登記、簽約手續,以便為日後與經營權的過戶做準備,避免因資料不全導致的“扯皮”。

9.接管驗收符合要求後,7日內辦理相關交接手續,開發商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驗收協議。

物業管理企業出具接管文件並辦理必要手續後,整個物業驗收接管工作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