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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所擁有的只是財產。

隨著樓市交易量的不斷增加,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糾紛也越來越多。由於小區物業具有管理人的地位,當發生物業糾紛時,業主往往很難維權。很多小區物業為了忽悠業主,會散布各種謠言迷惑業主。在這裏,邊肖想說的是,物業會傳播以下五個謠言,大家不要再相信了!

公共收入

謠言1,公共* * *收入不共享。

現在很多小區會利用公共區域來創收,比如公告欄和電梯的廣告費。按理說這些公共利潤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畢竟費用都是業主出的!但在現實生活中,這些費用都進了物業的口袋,業主們壹分錢也沒見到。即使有業主問公共利益,小區物業也會說公共利益不共享。

謠言2。斷水斷電是合理的。

當業主未能按時繳納物業費時,小區物業往往會通過停水停電等方式督促業主盡快繳納物業費。殊不知,小區物業根本沒有斷水斷電的權利,他們只是收水電費而已。所以,當妳發現小區物業斷水斷電時,不妨向有關部門投訴。

附加服務

謠言三,額外服務要付費

有的小區物業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增加額外的物業服務,以此多收物業費。對於這種物業費,業主根本不用交,因為根本不合理,廣大業主也註意!

箴言4。不得拒付物業費。

總的來說,業主真的不應該拒絕交物業費。畢竟雙方的關系是勞動合同。但如果小區物業違規收取物業費,那麽業主可以拒付物業費。

預付物業費

謠言五,可以提前多收物業費。

小區物業為了維持正常運轉,預收物業費無可厚非,但最長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如果妳所在小區的物業需要預收壹年的物業費,業主完全可以不理會。

物業管理費雖然數額不大,但卻是壹筆長期支出,時間長了也是壹筆不小的開支。因此,邊肖提醒業主,物業會散布以上五種謠言,不要再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