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施工中車輛、行人通行的溝、井、洞沒有遮蓋物、圍欄和警示標誌,或者故意損壞、移動遮蓋物、圍欄和警示標誌的;
(三)盜竊、損壞道路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電,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私自接電線充電違法嗎?
私自接電線充電是違法的。擅自接駁電動車充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人員傷亡的,主要責任在車主,對他人造成了侵害;物業企業需不需要負責,要看情況。小區物業雖然沒有執法權,不能強行拔掉業主的充電器,但有秩序管理的責任。專線收費是訂單管理的壹部分。如無效,物業企業應向消防、公安、社區等管理部門報告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