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住宅小區外墻維修的責任劃分

住宅小區外墻維修的責任劃分

住宅外墻維修的責任分工如下:

1.小區沒有物業服務企業。在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屬於業主委員會管理的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小區公共區域和設備的物業管理。對小區內建築物外墻等公共建築和設備,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定期維護和維修,維修費用由小區專項維修資金承擔,並從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內的建築物子賬戶中提取;

2.小區已經聘請了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小區內建築物外墻等公共建築和設備的相關物業工作。物業服務企業的主要職責是做好物業服務區域內公共區域、建築和設備的物業管理工作,管理小區內的物業事項。物業服務企業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業主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起訴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授權業主委員會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2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坍塌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