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東不退租,可以向居委會或村委會、仲裁庭、法院等機構投訴。房東不退租屬於租房行為中的民事糾紛,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解決。
二、房屋租賃糾紛起訴程序
1.首先,確定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法院;
2.準備起訴狀和各種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和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訴訟,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3.租房合同糾紛要準備哪些證據?
租房合同糾紛需要準備的證據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據。房屋租賃合同。如果轉租,提交證據證明轉租的合法性。證明出租人履行合同的證據,如房屋是否已交付承租人使用,房屋交付時的狀況等。證明承租人履行合同的證據,如押金或保證金、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