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陸雲生因父親生病向上司請假,然後回了老家。請假時間為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3日。第二天,陸雲先生回來了,因為公司沒有批準他休假。途中得知父親去世,再次回家處理後事。
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4月,陸雲生回到上海,第二天開始工作。
公司《考勤管理細則》規定,員工事假壹天由主管領導批準,連續兩天由行政部(辦公室)批準,連續三天以上由公司總裁(總經理)批準。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辭退、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陸雲生簽字確認收到,並研究了上述文件。
據了解,陸雲因為父親病危,於6月6日上午65438+提交了事假申請,請假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公司主管和小區物業經理已在請假申請上簽字,但陸雲生的請假申請當天下午才提交集團公司審批,第二天陸雲生被告知請假未獲批準。
2020年6月365438+10月31日,公司向陸雲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員工各種理由請假,回老家給父親辦喪事無可厚非,符合中華民族的傳統倫理和良好習俗。公司也要用普通好人的寬容和同理心對待他們。
尊重民風,關心員工的具體困難和不幸,也是用人單位的應有之義。
中國古代有應對父母去世的“丁酉”制度。
古代官員的父母去世,官員就要停止職務,辭職返回祖籍。丁酉時期,有丁酉的人不準當官。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國家不可能強迫有丁酉的人當官。
古代為了防止官員喪失人性,想繼續做官,直接規定父母雙亡,官員藏匿不報者免職。
這家公司叫上海安盛置業有限公司,邊肖搜了壹下,發現這家公司和員工之間有很多勞資糾紛!
企業以曠工三天為由辭退員工是違法的!企業特別喜歡用這篇文章來恐嚇大家,逼員工辭職!
事實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如果企業想以曠工三天為由合法解雇員工,必須提供證據:
(1)員工無正當理由,即“無故曠工”。
(二)勞動者未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提供勞動的。
(3)未經雇主同意:
但是,雇主很難證明前兩點!
也就是說,公司打算辭退曠工三天的員工,大多只是說說而已。真實意圖是迫使員工辭職。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65438年10月6日辦完請假手續,陸雲能知道的只有主管和小區物業經理批準了,他是大三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