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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買房的那些事

在中國歷史上,房子往往像現在這樣稀缺,住房問題也是困擾人們的社會熱點。說到買房,古代名人也是壹肚子苦水。蘇轍說“我晚年無房,諸子以為真”;陸有言說“我還是羞於做第壹個龔楚,終身無房”;歐陽修到了北京後,嘆道:“我來京師,庇護自己也無妨。”為了解決住房問題,古代各級政府部門也想了很多辦法。

古代公務員都是無房戶。

說起中國古代的住房制度,最有意思的就是幾位官員的住房問題。在人們眼裏,封建社會的官員都是吃皇糧的特權階層,皇帝當然要照顧他們的住房問題。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從秦漢到魏晉南北朝,普通朝廷官員根本不敢奢望擁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員的俸祿實行“秩石制”,糧食直接作為工資發放。官職越大,只能說明他能得到更多的食物,沒有其他特權。西晉以來,為了優待官員,按照官產正式占有土地。但是皇帝給的土地往往和官員任職的地方不壹致,而且按照唐末以前的規矩,官員壹旦退休,在職期間停發工資,土地還得還給皇帝。

為了省去很多麻煩,也為了滿足辦公的需要,很多官員直接入駐了條件相對優越的辦公室——或者叫辦公室宿舍更合適。如果妳在異地當官,妳家就要搬新宿舍了。如果妳不幸被官場淘汰,那就想辦法另謀生路或者回老家。

唐朝末年後,退休官員有幸領到壹半的俸祿,但政府仍然不理會退休後的住房問題。南宋還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官員卸任後三年內不得在崗位上生活。如果他們在當地有親戚或財產,三年後不允許他們居住。違反者被判處壹年監禁。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古代公務員壹退休就無家可歸。有的人家裏有地,從來不用擔心住房;皇帝高興的時候,也會給官員土地和房屋;此外,假公濟私也時有發生。《晉書》中有這樣的記載,說前朝官員被調走,把朝廷借給他和他家的官邸據為己有,新官上任,不得不重修。

北宋士大夫王禹偁在《小畜集》中寫道:“重城中,雙闕下,寸土寸金,價與金同。不是煙霧彌漫的家庭,生活在天衣無縫的地方。”北京的房價很高。如果不是皇室和貴族家庭,妳很難在這個城市擁有自己的房產。南宋哲學家朱說:“像祖朝壹樣,所有的官員都沒有房子住。雖然裁決也是租房,但首相只拿到了第壹名。”宋太祖和宋太宗當政時,首都住房短缺,國家幹部買不起房子。很多住在寺廟裏的高官都有過“蝸居”或“房奴”的經歷。直到宋神宗即位,為高官修建福利房,宰相們才有了安身之所。普通市民就更不用說了,買不起小房子,租不起大房子,只能是螞蟻:“鄰居擠得水泄不通,貨架空了壹半,箱子堆得滿滿的,孩子走散了。”(顧濤《清·路易》)四家人擠在壹個小院子裏。各家住壹個小房間,都是拖著孩子。孩子們沒有地方睡覺。我們做什麽呢在空中放壹塊木板,把房子改成復式,把箱子堆在壹起當床,讓孩子睡在上面。

唐朝宰相盧懷申:家裏用壹張破席子遮風擋雨。

唐朝時,國家為北京的朝廷官員提供免費的單身宿舍,如果他們願意單身,可以住在裏面。在有記載說“為太廟大臣,舍友多以拜曹為目的”,意思就是同寢室。

唐玄宗時的副宰相盧懷深的陋室,令人咋舌。有壹次他病休,同事宋望京、陸從元去他家探病,卻見“用房極儉”,陸懷深“臥單座,門口無帷箔,逢風雨來,以席蓋之”(《明太祖雜記》)。唐朝的副丞相躺在破座上養病,門上連個像樣的都有。

白居易:在京郊買房

自古以來,房子的地理位置壹直是決定其價格的重要因素。在古都,土地和金錢彌足珍貴,房價之高讓人“望房興嘆”。

白居易,唐代著名詩人,28歲進士,29歲進士,32歲參加工作。他當時是“校書郎”,類似於現在的科級幹部。白居易作為唐朝的壹名既定公務員,工資不低,每月16000元。白居易在長安東郊長樂租了四間茅屋。他正常的開銷大概在7500元左右,剩下的8500元他保存的很好。就這樣過了十年,他還是沒能在長安買房。沒辦法,他只好去了陜西渭南市(類似北京附近的通州),買了房子。平時在長安租房上班,節假日休息日回渭南老家。就像現在壹些大城市的白領,在郊區買不起房,在城裏租房子上班。

韓愈:壹個官員買房子用了30多年。

在“唐宋八大家”中排名第壹的韓愈,名氣比白居易大,官位也更高。他在長安為官三十余年,居京,相當於首都市長,還兼任吏部侍郎,相當於中組部副部長。然而,就是這樣壹位省部級高官,晚年買了壹套小戶型,卻很滿足:“剛來首都的時候,就不拿書了。經過三十年的努力,我擁有了這所房子。這房子是中國的,因為我有自己的剩余。”

杜甫:壹場秋雨吹落草堂屋頂。

“詩人聖人”買不起房子。安史之亂後,窮困潦倒的杜甫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搭建了壹個簡陋的小屋,終於有了棲身之所。沒想到,壹場大風不期而至,然後,連雨也悄然而至。強風卷走了他家屋頂的幾層茅草,屋頂壹直在漏水。杜甫夜不能寐,感慨萬千。他寫下了著名的《秋風破草堂》:“安得有千萬豪宅,是天下所有窮人的大避難所!”後來,我不得不住在壹艘破船上,過著“但是沒有親戚或朋友的消息,我又老又病,獨自和我的船在壹起”的生活。

蘇軾:借房子給孩子辦喜事。

蘇東坡做了多年的“京官”,卻沒有機會在北京擁有自己的“房產”,只是在其他小地方買了幾套。兒子在開封結婚,沒有新房。蘇東坡很著急。最後他借了朋友的房子,算是婚禮。當然,這也從側面證明了東坡先生是壹個廉潔自律的“清官”。

蘇哲:晚年買房耗盡積蓄。

蘇轍在梅山老家老宅住了18年,賈元年進京。他和蘇軾同考進士時,父親蘇洵也做了十幾年官,但未能在北京買房,讓兩兄弟留在府衙。後來,蘇轍和蘇軾的妻兒也來到了北京。加上鐘點工保姆,壹家幾十口人都住不下辦公室,蘇洵就租房住了。直到蘇洵在治平三年去世,除了梅山老宅,沒有留給子孫任何財產和土地。

父親去世後,蘇轍守孝三年,後去北京做官。他365,438+0歲。他直到70歲才買房,而且不是在首都開封,而是在開封以南的城市許昌。傅園第三年,蘇轍回到河南許昌定居後,拿出攢了大半輩子的工資,賣了壹批書。花了幾年時間,陸續買下卞氏府、東鄰園、南園竹,改建擴建,買了壹個100多間的大院子,安頓全家。然而,他的願望實現了,他壹生的積蓄也耗盡了。“天使裏的小米會枯竭,棺材裏的黃金也會枯竭。”於是他責怪自己“我老了,不會衡量自己。”這個年紀,還在做房奴。

歐陽修:胡同中的租房者

歐陽修考中進士,在中央機關工作多年。他從未買過房子。他寫信給壹個朋友說:“嗯,當我來到首都時,我是安全的。閑宅古宅,陋雜。”意思是在北京工作這麽長時間,他從來沒有混過自己的窩,在小胡同裏租房子住。看得出他在小巷子裏住了很多年,是典型的租房者。

此外,南宋詩人方悅在邵武的壹間破舊的公租房裏住了三年。輔佐三朝,任丞相10年的韓琦,曾感嘆大宋朝的文官武將都是在北京當官,租住公房民宅。

古代有巧妙的調控房地產的方法。

唐朝:買賣房屋時“先問鄰居”

唐朝出臺了持續了1000多年的限購政策。“世界上的每個國家...有壹個農舍產業...而且已經被鄰居買賣了。”(《唐·姚輝》卷85)也就是說,無論在全國哪個城市,要想賣掉所有的土地和房產,都要先問問自己的親戚鄰居。

五代十國的規定:“有房出售,是允許的,是親戚鄰居能夠承受的。如果鄰居不要,價格又不夠,可以到別處商量,成交。”賣房子的時候,問問鄰居和族人要不要買。如果他們不願意,或者價格太低,妳可以賣給別人。

宋朝的規定:“要典當、變賣、依賴財物,要先問屋主,屋主不要,再問鄰居,別人要交易。如果房子的價格取之不盡,就高價交易。”(宋卷13)比五代十國更詳細,征求意見的順序也很明確:先問民,後問鄰。

如果不問親戚鄰居,他們可以在壹年內(南宋改為三年)向政府投訴,要求贖回並按原價轉售,以親戚為第壹出售對象,鄰居為第二出售對象。除非遇到自然災害,鄰居逃到外地,妳急著用這筆錢,但又問不出來。妳必須賣掉房子。同時有見證人簽字簽字,有買賣合同,有完稅證明,有公章,政府不會追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0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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