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規定不得拖欠工資。
明確規定勞動者在約定的培訓服務期內辭職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才可以追究賠償責任。
管理混亂、違規違紀不屬於嚴重損失,嚴重損失需要實質性證明,否則視為不嚴重損失。物業管理公司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證據:這張公告可以作為妳父親在那裏工作的證據。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他得提供工資條證明工資水平。如果他不提供證明,他將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