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業費是存在壹些特殊情況的。比如開發商拒交物業費,房子漏水,導致墻壁潮濕發黴,房子偏差;立面房間煙氣的影響;樓宇對講;社區監測;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私人財物損壞拒交物業費,家中財物被盜;空置房拒交物業費或無故拒交物業費。針對不同情況下不交物業費。有不同的方法來處理它
總結壹下:不管用戶是業主還是租客,大業主還是小業主。每個人都應該為他們使用的物業支付管理費。妳用得越多。妳付出的越多。不同使用人按照所使用物業的建築面積分攤管理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物業使用人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從它的協議。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購房者的房產。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業主逾期未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