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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合同條款

BF——2010——2713合同編號:

北京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業主):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10月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在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房屋、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費用由業主支付的活動。

3.本合同正文中的選定內容、空格及其他需要刪除或增加的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選擇“”中的內容,打“√”選擇;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者當事人未作約定的,應當在空白處打“x”表示刪除。

簽約時,雙方應仔細檢查合同內容。合同壹旦簽訂,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國籍: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郵寄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郵寄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編號:

組織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郵寄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和《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為甲方。

第壹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壹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的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經批準的地名暫定名。

類型:住宅辦公業務。

地點:區(縣)路(街道)。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分為四個區域:

東;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圖和物業管理區域的詳細構成分別見附件壹和附件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的客戶服務接待、工程檔案保存、工具材料存放、值班人員待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該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壹號樓整層樓。: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1號單元。壹號樓整層樓。:其中,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辦公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UnitNo。號樓整層..

(註:物業服務有多個房間時,雙方可自行補充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相關約定

第四條乙方指定的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系電話為:乙方變更項目負責人的,應當在7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進行公告。如業主* * *同意更換項目負責人,乙方應在30天內更換。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計算。

日復壹日。

第六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存相關工程圖紙、文件和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相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使用的部位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該房產所用部件詳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使用的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運行和管理。該房屋使用的設施設備詳見附件四;

4.負責* * *綠地和景觀的維護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 * *部分、公共* * *區域、垃圾收集等的清潔衛生。;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協助安全防範;

7.其他服務:

第七條乙方提供住宅物業服務的方式如下: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壹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在《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選擇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5;

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乙方為業主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或者其他專項服務的,應當與業主簽訂專項服務協議,服務項目、標準和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的委托使用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任何額外費用,不得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條物業裝修前,乙方應當與業主簽訂書面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禁止行為和註意事項,並在業主所在樓棟公示裝修時間和地點。除人民幣元的裝修管理費、人民幣元的裝修保證金和人民幣元的裝修垃圾清理費外,乙方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如收取裝修押金,且* * *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未損壞,乙方應在竣工後7日內將裝修押金全額返還業主。

第十壹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本合同、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繳納情況,並在買賣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65,438+05日內告知乙方出售或租賃情況。過戶前,業主應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合同付費制。

第十三條承包責任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照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繳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高層住宅: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別墅: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寫字樓: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商業物業: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會所: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物業: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下列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用;

(二)物業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綠化和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

(七)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 * *用過的部分,* *用過的設施設備和公眾責任險費用;

(九)法定稅費;

(10)物業服務企業利潤;

(11) 。

2.實行合同制的,乙方享有或承擔盈余或虧損;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四條薪酬制度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照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預付。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高層住宅: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別墅: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寫字樓: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商業物業: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會所: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物業:人民幣/平方米?月份。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報酬組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用;

(二)物業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綠化和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

(七)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 * *用過的部分,* *用過的設施設備和公眾責任險費用;

(9) 。

2.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提取報酬:

(1)乙方按每月、每季度、每年人民幣的標準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提取物業服務資金。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的余額轉入下壹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的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

乙方應當在每年第壹季度公示上壹年度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的收支預算。業主同意對物業服務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或業主委員會提出要求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業主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並有權建議和監督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

3.有權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有權了解和監督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該部分物業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部分房產的經營及收益的約定見附件七。

6.遵守管理規約和物業部分使用的規章制度,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

7 .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物業服務費和專項服務費;

9.對乙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的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專項服務費;

2.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保管並正確使用本物業檔案,及時記錄相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以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物業管理區域內與物業服務有關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告知、勸阻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糾正其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

6.不得擅自占用物業管理區域的* * *部分或者擅自改變其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使用的* * *全部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可以委托給專業服務企業,但全部物業服務不得委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乙方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委托事項和受委托企業的信息。乙方與委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中的約定。乙方應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8.乙方應具備相應資質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如鍋爐、電梯、電氣、制冷、有限空間、高空等。委托其他單位進行作業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合同的終止

第十九條合同期滿後,任何壹方決定不再續簽,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續約通知後1個月內回復甲方。

第二十壹條本合同終止後,如無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乙方應繼續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六個月服務,期間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交納。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辦理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項協議的執行、部分物業的驗收交接、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詳見附件八。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雙方可* * *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督機構對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管理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斷水斷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終止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終止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支付超出部分,乙方應按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采取補救措施,乙方應按照

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相應損失;本合同終止後,如乙方拒絕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並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上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相應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三款的約定,擅自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以外的其他用途的,應當按。

按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業主遭受的直接損失,乙方應予以彌補。

第二十七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六條的約定,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新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對物業服務行為不利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補充違約責任,詳見附件九。任何壹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暖氣管道、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應急措施造成損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壹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下列情形的,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1.由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乙方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

2.因需要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 * *用部位和* * *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且已提前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臨時停水停電,停止使用* * *用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的損失..

第七章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及其附件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授權代理: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月日月日。

附件:壹、規劃方案

二、物業構成細節

三、物業* * *用配件明細

四、物業* * *用設施設備明細

動詞 (verb的縮寫)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不及物動詞其他服務項目和標準

七、物業* * *與部分營業收入協議。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

附件壹:

規劃計劃

附件二:

屬性組成詳細信息

類別樓(幢)號套房(單元)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建築

別哭

商業建築

工廠廠房

辦公樓

自行車車庫

機動車車庫

惠所

學習型學校

幼兒園

文化活動場所

_ _ _ _ _房間

組合計劃

儲備票據

附件三:

屬性* * *零件詳細信息

1.建築承重結構;

2.房屋的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室外墻面;

8.屋頂;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四:

物業* * *設施和設備詳情

1.電梯:

豎梯;

自動扶梯部。

2.綠化率:%;

建築之間,集中綠化平方米;

磚石鋪成平方米。

3.該地區的市政事務:

永路建築間道路平方米;

室外下水道儀表;

溝渠;

水庫;

化糞池;

雨水井;

該變配電系統包括:

高壓雙電源;

* * *公共照明設施的路燈;草坪燈;a;

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屏障和圍墻;

高壓水泵和高壓水箱;

汙水泵;

中水及設備系統;

4.氣體壓力調節站;

5.消防設施包括:

6.監控設施包括:

7.防雷設施包括:

8.空調設備:中央空調系統的使用範圍;

9.電視天線* * *;

10.電腦網線;

11.電信電話;

12.車道;

13.地上機動車停車場停車位為平方米;

14.平方米的自行車庫;

15.垃圾轉運站;

16.信箱;

17.值班室平方米;

18.物業服務用房平方米;

19.。

附件五:

物業服務項目和標準

附件六:

其他服務項目和標準

附件七:

物業* * *是同意部分經營收益的。

附件八:

移交數據列表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以及房屋管線布線圖;

2 .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的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

4.相關專業部門的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產權清單(包括業主姓名、建築面積、聯系方式等。);

6.供水和供暖壓力測試報告;

7.測量面積報告;

8.物業服務所需的其他資料。

附件九:

違約責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