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陜西721巷物業

陜西721巷物業

梁女士在某商業城的火鍋店被物業砸了,損失近500萬。

2018年,大學剛畢業的梁女士被招商廣告吸引,租了壹個兩層的商鋪,豪擲500萬元裝修,開了壹家火鍋店。但由於早期周邊店鋪少,氛圍不濃,當年火鍋店就關門了,後期又受疫情影響,遲遲沒有開張。

物業以梁女士兩年未交物業費和房租為由,派人砸了梁女士店鋪的所有裝修。物業出示了與梁女士的聊天記錄,稱梁女士不開業,不交房租和物業費,商場損失很大。和她溝通多次後,她派人砸了她的店。

梁女士說,當時物業對自己的情況表示理解,並口頭承諾火鍋店開業後用營業收入支付租金和物業費。但由於雙方並未就此形成書面協議,梁女士的說法並未得到物業認可。雙方將就店鋪被砸,拖欠租金的情況向法院提起訴訟。

梁女士火鍋店租金壹年7萬,兩年租金加上物業費預計不超過20萬,而梁女士被砸店鋪損失近500萬。誰輸得多肯定壹目了然。並不是物業沒有想清楚砸店造成的損失,但還是這樣行事,這和其對商場的整體管理有關。

像梁女士這種長期拖欠房租和物業費導致無法開業的情況,不僅對商場的開業率有影響——開業率低意味著經營項目不全,消費者購物消費積極性低,影響商場和其他商戶的經營。而且,違約行為也給其他商家樹立了不好的榜樣。壹旦其他商家跟風,會給商場的管理帶來更多的困難。

梁女士的火鍋店因為各種原因長期未能開業,自身損失也很大。她不想交房租和物業費可以理解。但如果與物管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承諾開業後補交拖欠的租金和物業費,則不會造成店鋪被砸的後果。

根據《民法典》第721條和第722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租金。到期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由此產生的其他費用,並可以依法解除租賃合同。如果協商不成,物業可以起訴梁女士,要求梁女士返還物業費和租金。

但物業並沒有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追討租金,而是派人砸了梁女士的店鋪,這顯然是違法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毀壞他人財物2000元以上,即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數額在5000元以上。但沒有其他嚴重犯罪情節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量刑從拘役、三年以下到十年以下不等。

如果梁女士的火鍋店被砸,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起訴,追究砸店者的刑事責任,並要求經濟賠償。

物業與業主的矛盾不僅限於商業領域,普通住宅中居民與物業的糾紛也屢見不鮮。

近日,四川樂山某小區居民因認為物業服務不到位,拒絕繳納物業費,與物業發生沖突。視頻中,多名居民舉著橫幅,上面寫著“什麽不能做,第壹個收錢的地方”,走向物業辦公室。隨後,幾名物業工作人員沖出來和業主搶橫幅,並推搡起來。之後,在派出所的協調下,雙方停止了沖突。

業主交房租或者物業費,物業提供服務。這應該是壹種協同關系。為什麽這麽不愉快?

在梁女士的案例中,商場認為簽訂合同後,梁女士應該按時繳納租金,或者不繳納就退出,這樣商場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資。梁女士認為,火鍋店至今未開業,沒有收入,可以暫緩支付租金。在送錦旗到四川的事件中,業主認為只有物業提供良好的服務,才能交物業費;物業認為,不交物業費是沒有辦法雇人提供服務的。雙方出發點不同,各執壹詞。

不管雙方同意不同意,靠砸來解決問題是不對的。

關於物業砸商鋪,妳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