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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壹個月後開發票是什麽情況?

1.壹個月後仍開具發票是以下情況。

2.虛開發票(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納稅人的下列違法行為:

(1)為他人和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提示:自行開具發票主要指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二手車發票。“與實際業務情況不符”是指發票的購買者信息、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等票面要素與實際交易業務不符。

是否認定為刑法中虛開發票(增值稅專用)罪,要註意三個要件:

1.從主要層面看企業是否有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

2.主觀上,企業是否有騙稅的目的;

3.從結果層面,看企業是否造成了國家稅收流失。(原則上不影響稅務部門的行政處罰)

特例:某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方式偷稅,但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下列條件的,不屬於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納稅人向付款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

(二)納稅人已經從付款人的納稅人處收到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價款的證據;

(三)納稅人按照規定向付款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內容與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或者應稅勞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並以自己名義開具的。

付款納稅人按照上述情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抵扣憑證。

第二章虛開發票的量刑標準

1.虛開專用發票或者可抵扣的發票。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開稅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虛開的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二。虛開其他發票

虛開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章案例精選

實踐中經常出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情況。筆者從裁判文書網收集了近年來的幾個典型案例(壹審判決日期為2019至2021),以供參考。

(1)刑事判決書,潘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罪壹審((2020)浙刑初字10第70號)。

案情簡介: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潘(案發時被溫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 118,同年65438+。2016 12 13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案號:(2016)浙1081子楚2060號)事先與陳海華串通,通過溫嶺市振達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溫嶺市金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支付貼紙方式取得天津市秦怡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鋁物貿實業有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476張,發票金額合計439 768 771.5元,稅額合計74 760 691.25元。上述476張發票已抵扣,造成國家稅款損失74 760 691.25元。(該案采用資金空轉模式,試圖掩蓋沒有實際交易的事實。具體操作方式舉例:賬戶-金強公司賬戶-秦怡公司賬戶-張玉發賬戶-鄧雲祥賬戶-王賬戶-陳海華賬戶)。

判決結果:被告人潘指使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他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萬元。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與前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潘的違法所得人民幣74 760 6965438元+0.25元,上繳國庫,其與從犯承擔同等退賠責任。

(2)刑事判決((2019)浙10初字第34號)陳海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壹審。

案情簡介:2065438年8月至2015年6月,被告人(2018年4月被溫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被逮捕)與潘事先串通,經介紹,在無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溫嶺市振達廢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溫嶺市金強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過支付方式取得天津市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鋁物資貿易實業有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539份,發票金額合計487 171 492.14元,稅額合計82 888。上述539張發票已抵扣,造成國家稅款損失82819153.76元。被告人陳海華負責管理資金賬戶,完成資金的虛擬轉移。

(比如本案中的虛擬轉賬方式:購票資金通過振達公司賬戶-金旅公司賬戶-關聯公司賬戶-鄧某賬戶-王某1賬戶-陳海華賬戶-潘賬戶-振達賬戶;振達公司賬戶-金旅公司賬戶-關聯公司賬戶-鄧某賬戶-黃某2賬戶-王某2賬戶-陳海華賬戶-潘賬戶-振達公司賬戶;振達公司賬戶-金旅公司賬戶-關聯公司賬戶-鄧賬戶-林賬戶1賬戶-潘賬戶-振達公司賬戶;振達公司賬戶-金旅公司賬戶-關聯公司賬戶-黃某2賬戶-牟林1賬戶-陳海華賬戶-潘賬戶-振達公司賬戶;振達公司賬戶-金旅公司賬戶-關聯公司賬戶-蔡某賬戶-黃某2賬戶-牟林1賬戶-陳海華賬戶-潘賬戶-振達公司賬戶)。

判決:被告人陳海華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陳海華的違法所得為人民幣747606965438元+0.25元,上繳國庫,對刑事處罰開始時的第2060號刑事判決第(四)項(20101)承擔* * *同等退賠責任。

(3)刑事判決書((2021)胡0118第1027號),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務發票犯罪的刑事壹審案件。

案情簡介:2015 11至2018 12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於2020年4月23日被抓獲。夫妻二人在* * *共同經營上海A有限公司、順通代理記賬(上海)有限公司期間,明知唐某(已判刑)的上海B有限公司、上海C有限公司從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仍為兩公司記賬、領購空白發票、應付稅務檢查等提供幫助,非法獲利。期間,上海B有限公司、上海C有限公司* *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4542萬元,稅額653萬元;此外,上海D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采取支付、開票等方式虛開增值稅發票,共計4737萬元,稅額687萬元。其中,陳某某、王某某收受上述兩家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2500余份,收取代理費5萬余元,收取所謂“疏通關系”費4萬元。庭審中,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人民幣9萬元。

判決結果:被告人陳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涉案贓款9萬元予以沒收。

(4)梁某某、顧某虛開發票案刑事判決書((2020)滬0101 1037)。

案情簡介:被告人梁某在擔任新昌物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區域總監期間,指使該公司財務被告人顧某為少繳個人所得稅,在沒有任何真實交易的情況下,通過徐艷艷(另案處理)向他人購買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在單位入賬報銷後領取工資。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顧通過徐艷艷購買偽造的普通發票30張,金額共計人民幣80.4萬元。2020年4月9日,電話通知被告人梁某某、顧某。現梁某某已繳納全部稅款。

判決結果:梁某某、顧某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應依法予以刑事處罰。被告人梁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顧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拘役壹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5)梁昌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罪二審刑事裁定書((2021)川10號。13).

案情簡介:2015年,被告人梁昌奇(201115年10月5日取保候審,2020年10月5日被逮捕)帶走其實際控制的威遠奇奇花卉苗木種植園。為遼寧本溪管鮑藥業有限公司等100家企業開具農產品銷售增值稅普通發票198份,票面總值155891.020元,可按發票金額計提13%的進項增值稅。遼寧本溪康泉藥業有限公司、管鮑藥業有限公司、仁安藥業有限公司、本溪瑞興藥業有限公司使用梁昌奇開具的22份增值稅普通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 *共計4968736元。梁昌奇違法所得3500元。

判決結果((2020)川1024號111做出此判斷,(2021)川10否。13維持原判):梁昌奇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可用於抵扣稅款。

(6)平昌華信益生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石奎石奎生物有限公司、平昌康盛達藥業有限公司等。壹審刑事判決書((2021)川1923刑初字第33號)。

案情簡介:被告江祿於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分別成立被告單位華新公司、世奎公司、康盛達公司,為三被告單位的法定代理人或實際出資人。被告人江祿及被告單位先後在平昌縣等地從事中藥材種植、初加工、收購等活動。2016年5月,被告江祿應買方要求,開具了增值稅發票及虛開發票金額2%的回扣。江祿在未實際購買農產品的情況下,使用在被告公司務農的當地村民的身份證件和被告公司代收的四川省增值稅普通發票,為自己開具了農產品收購發票* * * 1665438。2065438+2007年5月24日,平昌縣國稅局對華鑫公司、世奎公司、康盛達公司分別作出罰款20萬元、22萬元、30萬元的行政處罰。2017 17年2月5日,被告人江祿接到平昌縣局電話後主動前來投案,主動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判決結果:被告平昌華信益生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石奎石奎生物有限公司、平昌康盛達藥業有限公司違反國家稅收征管秩序,自行虛開發票。情節特別嚴重,構成虛開發票罪。被告人江祿作為三被告人虛開發票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具體辦理開票事宜,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被告人平昌華信益生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石奎石奎生物有限公司、平昌康盛達藥業有限公司犯虛開發票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180000元。被告人江祿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7)陳紹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抵扣稅款罪二審刑事判決書((陜05刑終字(2021)第237號)。

案情簡介:2065438+2007年8月,張某佳(已另案處理)通過被告人、董某佳(已另案處理)三次聯系、介紹,其控制經營的韓城市泰興精煤有限公司為湖南郴州郭龍礦業有限公司、內蒙古烏審旗和盛煤業有限公司、山西運城和盛商貿有限公司,案發前為湖南郴州郭龍礦業有限公司、 77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8 985 710元,稅額* * * 1 305 615.9元)已申請認證並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