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房者不交物業費就走了怎麽辦?
1.實踐中,物業管理費壹般由出租人支付。
2.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繳納,承租人未繳納物業費即離開的,出租人可以不退還押金。
3.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二、哪些房子不能轉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能轉租的房屋有以下幾種:
1.租賃合同規定不能轉租的房屋不能轉租。
按照原合同說的去做,無可非議。其實合同對此並不明確,所以建議是在確定要轉租的房屋時,盡量讓轉租人拿出租賃合同,讓他根據合同內容判斷是否可以出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內擅自搭建、預租商品房等三類房屋不得轉租。
這些情況其實很難判斷。如果不符合原房東,那麽這些情況只能由承租人單方面描述,真實性有待考證。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既然對方已經表示是轉租人,那麽租房時就要求對方給出原房東的聯系方式來確認消息。
3.房屋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相應變更。
這主要是因為原承租人將房屋出租後,房屋被出售或抵押,導致租賃合同發生實質性變更。如果妳真的想租轉租的房子,那麽相關情況會根據轉租合同進行變更。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實踐中,物業管理費壹般由出租人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繳納,承租人未繳納物業費即離開的,出租人可以不返還押金。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