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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築能耗監測系統設置要求

壹是加強項目入口管理。建設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在提交項目設計審查時,應當壹並提交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建設申請和建設標準,由受理部門按程序報送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嚴格監督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第二,加強專業技術支持。建設單位缺乏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施工經驗和技術能力的,應當邀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提供工程全施工周期質量管理的技術咨詢服務。技術服務機構應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方面有相應的業績。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的設計和建造應采用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

第三,突出性能化設計。基於性能的設計應以氣候特征為指導。根據標準中規定的室內環境參數和能效指標要求,利用能耗模擬計算軟件等工具,根據建築和設備的關鍵參數,進行建築負荷和能耗影響的敏感性分析。在模擬計算的基礎上,結合建築全壽命周期的經濟效益分析,優化技術措施和性能參數,確定建築設計方案。

第四,保證施工圖的設計深度。施工圖設計要明確標註建築密閉層的位置,繪制特殊節點的詳圖,明確具體做法和要求。相關專業的設計應包括節能篇,保證能效指標的設計深度、室內環境設計參數、圍護結構做法和參數、新風設備參數、能源系統和運行方式。

五、嚴格施工圖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設計標準和政策進行全文審查,確保設計依據正確、設計內容符合節能標準,重點審查保溫結構和氣密性措施的完備性、新風系統的熱回收方式和效率。

六、實施專項設計評估。項目開工前,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和相關單位進行評估,或者在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由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設計評估重點是節能設計專篇、能耗模擬分析報告、外圍護結構隔熱橋節點詳圖、氣密層位置、居住建築能耗、氣密性、室內環境、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通風系統等指標,公共建築相對節能率、氣密性、室內環境、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通風系統等指標。評價不合格的,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相關責任主體限期整改,重新組織評價。

七、加強專項設計交底。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監理項目部的技術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技術專項設計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技術指標、具體做法和質量控制措施。建設單位管理經驗和技術能力不足的,應當組織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建設和管理專項技術培訓。

八、加強工人的崗前培訓。施工單位應按照設計要求和《河北省被動式低能耗建築施工及驗收規範》等技術標準,制定主要施工工序的操作規程,現場建立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關鍵施工環節的工藝模板,加強壹線施工人員的崗前實操培訓和技術交底。未經培訓或技術交底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九、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難點和質量控制重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熱橋處理、氣密性保證等關鍵環節制定詳細的施工工藝和質量保證措施,並進行現場實際論證。專項規劃應具有合規性、科學性、先進性、合理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專項施工方案制定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專項監理細則,並制定相應的質量控制措施。

十、加強現場公示制度。項目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公示牌。除項目各方責任主體和主要管理人員信息外,還應公示室內環境參數、能效指標、圍護結構和能源設備及系統技術參數、保溫節能材料和新風系統設備主要性能指標、密閉層和熱橋處理關鍵節點的施工做法和工藝流程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XI。嚴格的設計變更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禁擅自變更設計內容和降低建設標準。原則上不允許改變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的設計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當報施工圖審查機構嚴格審查。涉及建築方案主要內容、重要技術參數、主要建築材料和關鍵施工工藝的設計變更,原評估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對變更內容進行重新評估。

十二。確保材料和設備的質量。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應優先選用獲得高性能節能標識或綠色建材標識的材料或產品,嚴禁降低材料、設備和產品的質量要求。工程監理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對影響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節能效果的保溫材料、外門窗、防水(透)氣膜材料、新風設備等產品質量進行嚴格監管,增加抽檢頻次。

十三、堅持建設樣板引路。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技術標準、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圖,先建造實體模型。對關鍵工序要層層分析,展示施工流程和質量控制標準,鼓勵使用二維碼技術。實體模型應當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設計、施工單位驗收。工程全面施工時,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合格的實體樣板房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工程所用的施工工藝和材料降低質量標準。

十四、實施內部監督。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質檢員應加強日常質量檢查,嚴格進行各工序、各專業工種的交接檢查,並做好記錄。監理人員應加強日常檢查和巡視,對門窗安裝、墻體和地面保溫施工、建築物管道內外熱橋處理、密閉層保證施工等重要工序進行專職現場和過程監督,做好現場記錄和監理記錄,並保留關鍵工序的影像資料作為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

十五、開展網站開放日活動。在被動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買方和項目承包商開展現場開放日活動。原則上應在主體與裝修工程交接階段、安裝工程隱蔽階段、分戶驗收階段開展三次開放日活動,開放區域不限於實物模型。每次現場開放日活動都要對所有報名的買家開放,至少提前5天告知買家活動時間和報名方式。項目承包商應對項目的材料選擇、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進行詳細說明,並耐心解答購買者的疑問,做好記錄,及時反饋。有問題的,要限期整改。

十六、加強日常質量監管。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的日常監管,特別是對墻體節能、門窗節能、屋面節能、地面節能等影響熱工性能和氣密性的隱蔽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嚴格節能材料的檢驗檢測。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違反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相關標準的責任主體和相關人員,記錄不良行為,情節嚴重的,實施信用懲戒。

十七、加強工程質量檢查。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建築節能和室內環境有重大影響的參數進行專項檢測,主要包括建築圍護結構氣密性檢測、圍護結構熱工缺陷檢測、圍護結構主要部位傳熱系數檢測、新風熱回收裝置檢測、室內噪聲檢測和室內空氣環境質量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十八、嚴格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竣工後,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評審專家和有關單位進行建設評審,或者在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由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進行評審。施工評估應涵蓋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的整體實施情況和效果、主要材料和部位的質量、施工過程中關鍵節點的質量控制等。,並對外保溫施工節點、外門窗安裝節點、高效熱回收新風系統安裝、防熱橋梁、氣密性處理措施等施工條件進行現場驗證。建築評價結果作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督竣工驗收的基礎數據,可以通過建築評價和竣工驗收評定為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嚴格履行竣工驗收程序。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交付使用。

二十、加強預售資金監管。加強新建被動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保留5%的重點監管資金,在房屋竣工交付兩年後解除監管。監督銀行賬戶和監督賬號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十壹、實行全裝修交付。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項目要全裝修交付使用。公共建築和商品房項目的大堂、樓梯間、走廊等公共區域應當全裝修。對於業主專屬部分,應提供菜單裝修服務,滿足業主的不同需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全裝修施工、設計、施工、監理、材料供應、檢測等主體責任單位的監督管理。,不履行主體責任的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記錄不良行為。

二十二、嚴格發貨管理。房屋交付時,建設單位應當編制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專項使用說明書,並提供給物業管理單位和商品房項目業主。專項說明應包括節能技術指標、建築平面圖並註明密閉層位置、門窗及設備使用維護說明、註意事項等。住宅交付使用後,物業管理單位應嚴格管理住宅室內裝修,嚴禁裝修人或裝修企業在裝修過程中隨意拆除門窗和房屋結構,嚴禁業主在裝修和使用過程中在密閉層上釘釘子、打洞破壞密閉層,確保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的使用效果。

二十三、實行後評價制度。政府投資並享受政府鼓勵政策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項目,應當在項目投入正常使用滿壹年且利用率達到60%以上後進行評估。後評價工作應在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由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對後評價結論為實際工程與設計不符的項目,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責令相關責任主體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記錄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的不良行為。情節嚴重的,要進行信用懲戒。

二十四、強化主管部門的責任。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把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工程的準入管理、設計評估、施工評估、竣工驗收、預售資金監管等五個關鍵環節,督促建設、設計、圖紙審批、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嚴格落實設計圖紙審批、施工準備、施工過程、評估驗收、銷售交付等責任。加強對標準實施的全過程監管,將各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企業誠信評價範圍。

二十五、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存在違反節能強制性標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違法行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罰款、撤銷資質等方式進行處罰;發布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虛假廣告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監督管理人員在監督過程中不履行職責的,依法依規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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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後評價導則

為完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評價體系,規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使用後評價工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制定發布了《河北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使用後評價指南》,推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高質量發展。

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後評估是指在工程使用1年後,通過標準中規定的檢測和監測技術手段收集運行數據,並通過標準化轉換與設計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判斷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運行效果與設計目標的壹致性,並給出改進建議的行為。

《導則》包括評價內容、評價標準、評價程序和評價結論,分為總則、技術依據和評價條件、評價報告、評價內容和計算方法、評價結論和評價程序六章。更多被動房政策,請訪問被動房之家網站。

《導則》明確指出,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後評估內容應當包括室內環境參數、能耗參數、外圍護結構性能參數和新風設備性能參數;室內環境和能耗參數包括設計參數和運行數據。設計參數應采用施工圖設計中的數據,運行數據應根據河北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能效測試標準采用實際測試數據。

實測室內噪聲和能耗與設計值(設計修正值)的正偏差不超過設計值(設計修正值)的10%時,可評定為符合實際設計,否則可評定為不符合實際設計。當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根據實測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新風熱回收效率、新風機組安裝後的噪聲等結合實際使用情況綜合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並給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