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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可以收物業費嗎?

法律分析:不能,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是不能相互抵消的,因為物業管理和開發商賣房是兩種不同的合同關系。而且因為壹般情況下,開發商會要求抵消壹年以上的物業管理費,收取壹年以上的物業管理費是違法的。業主有權拒絕開發商以“物業管理費”抵消“延期交房違約金”的行為;如果業主與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達成“債權轉讓協議”,違約金最多只能抵壹年的“物業管理費”,其余仍應由開發商支付。業主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應保留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書面違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收取上述費用的,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