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無權透露被隔離者的基本信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為加強物業管理區域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國物業管理研究院發布了《物業管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試行操作指南》,其中《防控操作指南》第4條第3節《門禁》第1節規定了物業公司可以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包括拒絕非住宅區業主或使用人及車輛進入物業管理區域,所有進入該區域的人員必須測量體溫。 同日,住建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聯合下發《關於進壹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物業管理區域肺炎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加強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和管理,包括建立小區內人員和車輛登記制度、體溫檢測制度等。後來隨著疫情的惡化,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的通知,要求全市居民院落實行封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