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交接清單上沒有記錄信息,業委會應該找開發商要,物業不負責。
2.如有交接清單記載,但當時財物未收到或遺失,由物業承擔責任。
第二種情況,因為開發商的大部分數據都是政府備份的,妳可以去房產局或者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復制政府的備份數據。如果政府的備份不在裏面,妳只希望開發商有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