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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綠化帶改成停車場違法嗎?

把小區綠化帶改成停車場是違法的。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 * *,開發商不得違反開發規劃擅自將小區綠地改為停車場,侵害了小區業主的權利,小區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停止侵害,恢復綠地原狀。

因為綠化,未經小區全體業主同意,擅自改變車位是違法的。因為小區內綠化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根據法律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房屋、營業用房等專有部分擁有所有權,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 * *擁有與* * *共同管理的權利。

1.居住區的綠化帶屬於城市綠地。未經批準擅自改成停車位是違法行為,將依法受到綠化行政處罰。向當地城建綠化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行政執法局投訴。

2.要改變原來的設計方案,需要先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然後通過業主大會的表決,將綠地私自改成停車位。物業已經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全體業主。物業管理公司將小區內原有的綠地改為車位,屬於改變建築區劃內附屬設施的行為。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同意。如果這種行為改變了小區規劃,在業主同意後,必須經過園林和規劃部門的審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第275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