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外的玻璃幕墻少了壹塊玻璃。
事件
玻璃幕墻破碎掉落,砸到兩輛車。
16上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小區2號樓外。該居民樓玻璃幕墻位於18以上樓層的樓外,其中壹塊玻璃不翼而飛。
魏先生說,失蹤的幕墻玻璃就在他家陽臺外面,位於該樓19層。壹周前碎玻璃掉到樓下兩輛車裏,維修費用3000多元。魏先生為雙方墊付了800元的撫養費,卻壹直在叫屈。
“玻璃幕墻不是我自己的窗戶。它是建築的壹部分。我個人怎麽承受得了?”魏先生說。
在魏先生家中,河南商報記者看到壹塊破碎的幕墻玻璃,寬約1.2米,高約2米。在他未封閉的陽臺外,只隔著鐵柵欄。
昨日上午,橄欖城開發商亞信地產壹位姓宋的工作人員稱,幕墻位於該樓頂層,19和20層的陽臺正對著幕墻玻璃。房管局在計算房屋面積時,是從幕墻玻璃厚度的壹半開始計算的,應該歸業主所有。超出建築物的幕墻部分歸該單元的業主所有。
魏先生說,幕墻是建築的外墻,是建築的壹部分。它不可能是主人的,因為其中壹個玻璃杯正對著他的陽臺。
在玻璃幕墻的“確權”問題上,雙方爭執不下,最終未能達成壹致。小區物業科經理表示,如果魏先生願意協商,物業和開發商願意讓步,承擔部分賠償。
律師
作為建築物的外墻,理應歸業主所有。
鄭州大學路律師事務所律師向廣建認為,玻璃幕墻是建築的壹部分,無論從審美還是其他因素來看,都應視為公共區域,所有業主都應承擔不合理的損害。而如果玻璃幕墻破碎是因為質量問題,那麽開發商或者廠家應該承擔責任。
河南律師事務所李華陽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魏先生遭遇的事件,該房屋已於2013年底交房,因此該小區房屋所有權已由開發商轉移至全體業主,作為建築物外墻的玻璃幕墻屬於小區業主所有。作為業主,如果沒有盡到合理的修繕義務,就要對業主遭受的損失負責。住宅小區業主賠償業主損失後,可以以物業公司未按照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履行維修玻璃幕墻的合理義務為由,向物業公司主張賠償。
他人的建議
上海玻璃幕墻專項維修基金
根據《上海市玻璃幕墻管理辦法》,上海設立了玻璃幕墻專項維修資金。新建建築采用玻璃幕墻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前按規定交存維修資金;對既有建築的玻璃幕墻,業主應在5年內壹次性或分期繳納維修基金。維修資金將專項用於玻璃幕墻的檢查、鑒定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