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收費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二:
根據合肥市物價局的規定,合肥市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