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管理 - 房子是空的。我要交物業費嗎?因為物業服務比較少,物業費可以打折嗎?

房子是空的。我要交物業費嗎?因為物業服務比較少,物業費可以打折嗎?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民法典》第944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者繳納物業費。

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物業服務提供者為業主提供的服務包括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管理和維護等。大部分服務是針對整個小區的所有業主,而不是專門針對某壹個業主。

業主對小區公共部分既有權利也有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所以不管是不是住在房子裏,都要交物業費。

當然,出於公平考慮,地方法規或物業管理辦法可能會允許業主在居住時間不長的情況下,按照壹定比例少交物業費。

如《寧波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第五條第(五)項規定,第二年,業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空屋起止時間的書面申請,經物業服務企業核實後,從第二年起按80%的比例繳納物業服務費。

另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對業主不住時物業費減免有明確約定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