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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翠島花城物業停車收費是否經過物價局審批?

南京市物價局關於翠島花城前期物業管理收費的批復

南京長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妳公司《關於翠島花城物業管理費標的變更的報告》收悉。根據《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妳單位按照以下收費標準和規定對翠島華城小區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1.住宅公共服務費按照招標確定的投標價格[多層住宅0.5元/平方米·月,小高層住宅0.8元/平方米·月(含電梯電費)]收取。

2.停車管理服務費按每輛車每月計算。汽車露天車位150元,地下車庫車位200元,業主車位80元。小汽車臨時停車費按寧家紡[2005]58號文件收取,收費標準為每輛5元。封閉式* * *有專門管理的會停在車庫,自行車5元,助力車10元,摩托車20元。

3、水泵、公共照明等公用設施應單獨列出,並根據實際費用和使用情況公開合理分攤。

4.本批復的執行期將於業主委員會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滿時終止,原吳芳字[2004]第042號文件停止執行。

特此回復。

南京市物價局

二零零六年十壹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