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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2020年疫情控制措施

廈門各大區域都有新的管理措施。最近壹段時間不建議人們隨意出行。相關控制措施也與這方面有關。不同地區的夥伴可以看看以下具體的控制措施。

泉州市豐澤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前線指揮部的通知

(10號),包括外賣、快遞等壹批新的管理措施。

18 2020年2月4日6時至2月8日24時,豐澤區要求全區居民自覺在家做好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外出。除購買生活用品、因病就醫、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在公共事業、人民生活和其他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工作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正常上班)外,其他人員盡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員應按規定實施戴口罩等基本防護措施。購物人員(原則上每戶1人)不聚眾購物,不聚眾聊天,不閑逛,購買生活資料後立即回家。

凡進入省外重點地區豐澤區的,壹律勸返。如果堅持入境,必須隔離觀察14天。

區域內無人前往,堅持外出返回者隔離觀察14天。泉州以外的歸國人員,壹律在1小時內到居住地社區報到登記。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居民盡快向社區報告。

快遞、外賣行業都將實行“無接觸配送”,加強配送安全。

轄區內所有公共休閑場所,如小區內的亭子、地下室、業主活動中心等,不允許有人員聚集、打牌、釣魚等活動。

所有出租房東和房屋中介將暫停出租業務。對於出租的租客,房東必須履行主動舉報的義務,承擔監管的責任,主動向當地社區舉報出租人員的情況。對隱瞞或拒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樓主責任。

轄區內所有居民小區、辦公樓、寫字樓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在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區住建局將繼續督促所有物業管理企業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物業管理的居委會由當地街道社區負責“封閉式”管理;單位負責各單位辦公用房的“封閉式”管理。

對不聽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不聽管理、不聽勸阻,參與鬧事的,要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責任,並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福州市晉安區應急指揮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關於采取更加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9號)

親愛的大眾朋友們,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堅決防止疫情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立即,

公告如下:

壹、全體居民要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區疫情防控規定,配合政府機關和社區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訪視、入戶拖地等工作。,並自覺在家觀察,除特殊需要外,提倡每兩天由1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妳外出時必須戴口罩。如有發熱等癥狀,第壹時間到指定醫院和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醫生外出史。

2.從現在開始,全區的村莊、社區、居民小區將實行封閉管理。不放行外來車輛,不允許外來人口進入,進入者壹律檢查有效證件,測量體溫。

三是對居民生活非必需的公共場所要全面關閉,需要開放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違反暫停業務管制的,依法處理。

四、禁止壹切聚集活動,“紅”封閉,“白”簡樸,不上門,不聚集,不聚餐,凡參加聚集活動者,強制集中隔離觀察;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近14天回到榕,榕人員必須主動向所在單位和所在村、社區報到,並自覺在家觀察2周,每天量體溫,做好記錄。不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擅自外出者,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六、實行最嚴格的出租屋管理制度,從即日起,禁止向近期回榕的湖北、溫州等重點疫區人員出租房屋,壹經查實,依法追究出租房屋的主要單位或個人責任。對於出租房,要加強對租客的管控。如有疑似疫情,應第壹時間向村、社區報告。未履行管控和報告義務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七、除已批準的企業外,全區企業在2月9日前不得開(復)工,嚴禁回榕重點疫區。

八、鼓勵群眾舉報,歡迎來自湖北、溫州等重點疫區的群眾盡快提供線索。

晉安區各鎮(街道)聯系電話如下:

聯系電話:0591-83660420;

孤山鎮電話:0591-83665676;

辛店鎮電話:0591-87935008;

嶽峰鎮電話:0591-83658183;

歡喜鎮電話:0591-87912027;

茶園街電話:0591-87595534;

王莊街道電話:0591-83660304;

香園街電話:0591-83653864;

壽山鄉電話:0591-87930034;

日西鄉電話:0591-87932565

本公告自即日起實施。

晉安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預防與控制

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臺江區應急指揮部發布第五號通知。

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形勢日益嚴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經區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特此通知如下:

壹、全體居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

二、各區、各單位實行封閉管理,人員進出壹律測溫,並出示有效證件。對所有外來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控制,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備案。

三、居民有發熱、咳嗽等癥狀時,必須及時治療,並第壹時間向社區、單位報告。對確診病例,視情況對單位、建築物、社區實施醫學隔離。

四、近14天有重點疫區居住史,已返回臺江的人員,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所在社區和所在單位報告,並配合做好14天的健康管理和醫學觀察工作。根據我市相關要求,隔離期從其居住的社區或集中隔離點開始,對被觀察對象進行醫學觀察。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被強制集中隔離觀察,並依法追究責任。

五、關閉居民生活不必要的公共場所。對違反暫停營業管理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毒,所有進入市場的人員都要量體溫、戴口罩。快遞和外賣都是不聯系送的。

六、“紅”收,“白”簡,並提前報社區和單位備案。對組織聚會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聚會、打牌等娛樂及各種民俗活動)並提供聚會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不參觀,不聚集,盡量不出門,出門壹定要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提倡每個家庭每兩天指派1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屋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管理並及時報告住戶,如出租屋發生疫情未及時報告,將追究出租屋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有重點疫區居住史的人員回榕。除經批準的企業外,不允許開工(復工)。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和CPPCC成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的家庭和親人,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四鄰自覺遵守條例。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自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壹級響應解除之日起停止執行。

臺江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鼓樓區應急指揮部分別向鼓樓區市民、物業管理單位、企事業單位發出緊急通知!

如有違反,將按規定追究相關部門責任!

致鼓樓區的市民們:

1.從現在開始,妳們小區封閉,每個小區出入口設卡點。請主動出示身份證,並給妳量體溫。

2.外出戴口罩,不參加任何形式的3人以上的聚會活動。

3.積極配合政府機構和社區工作人員做好電話采訪和入戶安排工作。

4.65438+10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必須在社區登記,實行集中隔離。

5.如果您的家人、身邊的親朋好友或租房者從湖北、溫州等地返回,請主動勸離,並向社區報告。

6.第壹時間提供湖北、溫州籍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舉報,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舉報。

致鼓樓區物業管理公司:

1.在每個小區的出入口設置檢查點,並關閉不經常出入的通道,對每個進入小區的人進行體溫測量。如果發現任何異常,立即向社區報告。

2.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和人員進入小區。確需進入的,必須逐壹登記,建立信息臺賬。

3.做好對湖北、溫州等地人員的排查工作,盡快向所在社區舉報相關線索,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舉報。

鼓樓區企業:

1.嚴格執行相關規定,2月9日24: 00前不得復工。經批準復工的,應當加強內部管理,落實每個人的日常體溫測量,並予以登記備查。

2.加強對外地歸國人員的管理。65438+10月23日之後有從武漢返回的人員,必須在社區登記,實行集中隔離。其余從外地返回的人員,需經過14天的健康管理觀察期後,方可返回崗位。

3.配合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員工出入管理。

4.第壹時間提供湖北、溫州籍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舉報,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舉報。

鼓樓區各機關事業單位:

1.加強對外地歸國人員的管理。65438+10月23日之後有從武漢返回的人員,必須在社區登記,實行集中隔離。其余從外地返回的人員,需經過14天的健康管理觀察期後,方可返回崗位。

2.在單位所有出入口設置檢查點,對每個進入單位的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異常立即向社區報告。

3.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和人員進入單位。確需進入的,必須逐壹登記,建立信息臺賬。

4.第壹時間提供湖北、溫州籍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舉報,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舉報。

長樂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急指揮部關於落實“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的通知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已進入關鍵時期。為了打贏這場戰爭,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通知如下:

壹、全體公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有關疫情防控的規定。

二、區域內所有村莊、社區和單位實行封閉管理,人員進出壹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所有外來人員和車輛嚴格控制,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登記備案。

三、居民有發熱、咳嗽等癥狀,必須及時就醫,並盡快向村和社區報告。對確診病例的發生,視情況以社區、村民小組、居住單位實施嚴格管理。

四、近14天有在疫情重點地區居住史的,必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企業和村、社區報告;對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5.所有對居民生活沒有必要的公共場所和街邊商店都將關閉。農貿市場、米店、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毒,進入者壹律測溫、戴口罩。快遞和外賣都是不聯系送的。對違反暫停營業管理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六、“紅”收,“白”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加群眾性活動(含民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不參觀,不聚集,盡量不出門,出門壹定要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提倡每個家庭每兩天指派1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屋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租戶的管控並及時報告,如出租屋疫情未及時報告,將追究出租屋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在2月9日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回。除經批準的企業外,不允許開工(復工)。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和CPPCC成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的家庭和親人,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四鄰自覺遵守條例。

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13號應急指揮部關於馬尾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近期,由人群聚集引起的聚集性疫情在多地頻繁發生,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為了平穩、有序、安全地渡過難關,希望全體市民自覺支持、參與、配合防控工作,保護自己,保護家園,互相監督,同舟共濟,共築疫情防控銅墻鐵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遠離傳染源。不去重點疫區,不去人員聚集的公共服務場所,不吃不接觸野生動物,減少走親訪友。

第二,做好個人防護。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保持環境衛生和室內通風,外出時正確佩戴口罩。

第三,配合防控工作。自覺接受體溫檢測,主動向社區報告重點疫區返回或來到無花果樹的人員和疑似患者的情況。

第四,身體不適及時就醫。出現發熱、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時,應第壹時間到指定醫院和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醫生外出史。

五、來榕和回榕的人自覺在家觀察。從外地回來,要有意識地在家觀察2周,每天測量體溫,做好記錄。觀察期內避免外出。

六、堅決杜絕聚眾活動。壹定不要去拜訪,聚會,吃飯,出門,少出門。凡是參與民俗等聚集活動的,壹經發現,立即被隔離,無人例外。

七、歡迎舉報監督。發現可疑人員和聚集行為,主動向當地社區報告。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馬尾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連江縣各鎮縣相關單位:

鑒於各地疫情防控形勢日益嚴峻,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全面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現就加強新增重點區域人員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新近從新增重點地區到達廉江的人員(包括從新增重點地區來到廉江的人員和從新增重點地區返回的人員),應在到達廉江之日起14天內履行以下職責:

1.第壹時間向用人單位和村居報告在新增重點區域居住的情況;

2.開展14天居家醫學觀察,不隨意走動,不參加聚餐、聚會等活動,主動做好健康管理。

二是公安、衛生、防疫等部門對新增重點區域不申報居住地、不配合衛生管理的,實施強制集中隔離觀察,並視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新重點區域人員管理,參照湖北、武漢人員做法要求,不漏壹人,全面管控,嚴格實施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連江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閩侯縣關於嚴格控制“十個壹律”的公告

親愛的大眾朋友們,

未來壹段時期既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期,也是可能的暴發期。為了確保閩侯的安全,在非常時期必須采取極端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縣防控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采取“十個壹律”嚴格管控。

1.凡組織群眾性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晚會、打牌等娛樂及各種民俗活動)並為群眾性活動提供場所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凡參加聚集活動的,壹律強制隔離觀察;

3.凡在65438+10月20日後往返於湖北或溫州疫區且不主動報告的,壹經查出,將被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4.凡在65438+10月20日後與湖北或溫州疫區人員有過接觸且不主動報告的,壹經查明,將被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5、凡拒絕配合卡口、檢查站檢測的人員,將被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6.凡收留或出租房屋給湖北或溫州疫區群眾且不主動報告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7.凡已實施居家隔離、不遵守隔離規定、擅自外出等。,將被強制集中隔離觀察,隔離期限為集中隔離之日起14天;

8.明知已經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仍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信息與他人接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凡在公共場所不采取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不聽勸導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10,對“敲門”“播疫情”等防控工作不落實,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和報告轄區內聚集活動的鄉鎮(街道)、村(居)幹部,將嚴肅問責。

請廣大市民朋友積極舉報違反防疫條例的人員和事件。經查證屬實的,獎勵500元/次。舉報電話: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實施,至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壹級響應解除之日止。

閩侯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永泰縣永泰縣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10號公告。

目前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的特殊時期。

鑒於疫情嚴峻,我縣將嚴格控制人員出入境。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現發布如下公告:

1.從現在開始,所有外地人和車輛壹律勸返,除了是永泰籍的和在永泰工作的。如果堅持進入樟樹,必須進行14天的集中醫學觀察。

二、永泰籍人員無特殊情況暫停回樟,確需回樟必須接受隔離檢查。

第三,如果縣裏的人執意要外出返回,將被強制在家觀察14天。

四、鄉護村檢查崗對所有人員和車輛進行檢查,不在本村的人員壹律勸返。

五、拒不落實傳染病防治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或有關機構強制執行。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規定不包括保障生產生活、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資的車輛和人員。

謝謝您的理解和合作。不便之處請見諒!

永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將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