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邀請投標。類似招標方式,但不是公開招標,而是定向,選擇壹些優秀的物業公司發出邀請,邀請他們來,選擇壹家實施物業管理。
3.直接指定。通常,這種方法用於業主數量相對較少的商業物業。與幾家物業公司協商後,可以直接指定其中壹家作為物業管理單位。
4.續簽原物業公司。原物業公司管理比較規範,業主對其管理比較滿意。如果他們不打算更換物業公司,可以在物業管理合同到期後直接簽訂續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