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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壹定要經過物業嗎?

賣房不需要經過物業。賣房是業主的個人行為,與物業無關。但是有些業主在賣房前還沒有交物業費,需要向物業補物業費。如果沒有債務,按照正常流程完成交易就可以了。

個人賣房需要註意什麽?

1.核實房屋的產權和性質,房屋所有權證是所有權的標誌,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所有人都是有權出售房屋的人。如果房子不是自己賣的,他們必須有自己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以及他們簽字的委托書。

2.如果房產有貸款或抵押,要確保解除抵押。交易時,要設置條款,保證這筆錢用於解除抵押,防止賣家將房款挪作他用。

3.註意戶口問題的特殊處理。很多人買房後發現前業主戶口沒有遷出,但是要求對方遷戶口卻被拒絕。這樣的事情法院是不能受理和執行的。建議在合同中明確原業主的搬出義務,並預留壹部分尾款用於搬出後支付。

4.及時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目前各地存量房銷售都實行網簽制度。辦理網簽備案可以保證房子不會過戶給他人,對購房者來說是壹種保護。所以簽訂書面買賣合同後,要盡快辦理網簽備案。

5.交易過程中註意保留證據。買家付款時,別忘了讓對方明確開具收據,最好根據合同條款在收據內容中寫明房款支付的部分。

賣房子需要哪些材料?

1.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如果是夫妻或者其他兩人及以上,需要提供他們的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

3.房產證。(即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

4.原始采購發票(復印件)和采購合同。

5.* * *業主聲明。

6.結婚證復印件(如單身,需提供單身證明)。

7、已購公有住房、成本價住房、優惠住房、產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房地產,出售和轉讓時還應提供相關審批和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