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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行的行政崗位有哪些?

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HKEx: 1288,上交所:601288,OTCBB:ACGBY),簡稱中國農業銀行,是四大傳統國有商業銀行之壹,資產規模在中國內地銀行中排名第三。早在1951,原中國農民銀行與民國合作銀行合並為農業合作銀行。1952,這家銀行並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自己也把農業合作銀行當成了它的前身之壹。今天的中國農業銀行是1979年3月重新成立的。截至2010年3月末,中國農業銀行總資產94995億元,存款7497618億元,貸款41381.87億元,全年凈利潤5654.38+0.453億元。

部門:

(1)業務部門

1,負責處理總行運營的各項業務;

2.處理銀行內部現金盈余和赤字的調整;

3、負責國家和省專項電子匯款業務的數據收發、資金結算、大額支付系統業務和同城清算;

4、會同有關部門,啟動新產品、新業務試點,協助搞好新產品推廣培訓。

5.制定資金運作的相關制度和操作流程,負責全行資金運作管理,保持適度的準備金率;

6.負責調整內部資金利率;

7.負責資金拆借、再貸款、貼現、再貼現、現金轉移等業務;

8.負責聯行存儲和存儲的聯行管理;

9.負責債券市場分析,制定債券市場業務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

10,負責建立和完善基金交易業務臺賬,定期與財務會計部對賬債券余額;

11,負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同業之間的融資業務。

(2)私人業務部門

1,負責全行人力業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全行人力業務發展規劃和營銷策略;

2.負責組織個人客戶營銷,協調支行個人客戶聯合營銷;

3.負責個人業務產品的整合與創新,產品品牌的策劃與宣傳;

4、負責個人征信系統的使用和管理;

5、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個人賬戶經理培訓;

6.制定客戶理財業務計劃並組織實施;

7、負責代收代付和保險代理等中介業務;

8.制定相關人工業務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會同相關部門檢查相關人工業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公司業務部

1,負責全行公司業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全行公司業務的發展規劃和營銷策略;

2.負責組織公司客戶營銷,協調支行公司客戶聯合營銷;

3.負責公司業務產品的整合與創新,產品品牌的策劃與宣傳;

4、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公司客戶經理培訓;

5.負責制定公司客戶財務管理和金融業務規劃,並組織實施;

6.對公司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與電子銀行部共同開發客戶關系管理信息系統,並據此建立公司客戶評價體系和營銷服務體系;

7.制定公司業務相關制度和操作流程,會同相關部門檢查公司業務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4)電子銀行部

1.擬定全行信息管理系統、電子銀行和銀行卡業務的開發、應用及安全相關制度和操作流程,會同相關部門檢查電子銀行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電子建設、應用軟件系統的規劃、開發、培訓和維護工作,做好自主開發軟件的產權管理工作;

3.負責計算機網絡建設規劃的實施和網絡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4.擬定全行科技電子設備采購計劃,負責科技設備的安裝、維護和管理;

5.負責組織電子銀行、銀行卡等產品的銷售和宣傳,協助分行營銷;

6.負責電子銀行和銀行卡新產品的測試、調試和應用推廣,制定網上銀行業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7.負責銀行卡消費積分、商戶積分統計等日常管理工作,與特約商戶聯系溝通;

8.負責處理電子銀行和銀行卡的業務投訴及相關事宜;

9.負責全行統計數據的調查、匯總、分析和上報;

10,負責管理本行科技和電子銀行系統的其他事務。

(五)風險管理部

1,負責建立和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會同相關部門檢查風險管理業務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制定和調整本外幣信貸計劃,並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評估;

3.負責客戶統壹授信管理和或有資產管理;

4.負責信貸資產質量監控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識別、分析、預警和控制各類風險;

5.負責全行利率管理;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風險管理培訓;

7.負責風險管理信息管理系統的研究、開發、應用和監控;

8.負責接收、轉讓和出租抵押資產;

9、負責收集和保存可疑和丟失的資產;

10,負責辦理信貸審核委員會批準的信貸業務審批;

11,負責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和管理;

12,負責全行反洗錢工作;

13,負責全行授信審批責任確認;

14.負責全行合同文本的管理審查,辦理全行經濟訴訟案件相關事務,切實維護全行合法權益;

15,負責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已經判決的法律文書。

(6)審計部門

1,負責稽核審計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和檢查,指導和管理全行稽核審計工作,布置稽核審計任務;

2.制定內部控制制度,牽頭組織業務主管部門對全行內部控制進行檢查,及時向高級管理層提出改進和處理的建議,必要時及時向董事會報告;

3.負責全行業務活動的審計、稽核,實施審計處罰和審計復議;

4.組織實施分行行長任期責任和離任審計;

5.負責完成上級審計部門和高級管理層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6.監督檢查銀行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性,促進銀行經營管理的合法合規性;

7.就法律法規和銀行業監管要求的合規性向高級管理層提出建議,並隨時向高級管理層報告該領域的發展情況;

8、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法律合規培訓,整理合規手冊、內部行為準則和操作指南等文件,並為員工提供書面指導和咨詢;

9.負責聯系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資料,配合現場檢查,收集、整理、上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許可審核資料。

(7)監督與安全部門

1,負責全行紀檢監察工作;

2.負責全行的安全管理;

3.負責全行的信訪工作;

4.負責全行員工的紀律處分;

5.負責黨風廉政建設;

6.負責全行專項案件管理和商業賄賂管理。

(8)綜合管理部

1,負責收集整理各類信息,撰寫綜合材料,研究國家經濟金融政策,分析地方金融行業發展趨勢,供高管參考;

2.負責協調各部門的工作,監督銀行的部署、會議決策等事項;

3、負責處理公文的審核和蓋章,文件檔案的管理;

4.負責銀行各類會議,負責接待、車輛、財產的後勤管理;

5.負責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董事會批準後組織實施;

6.分解本行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檢查、監督和總結執行情況,根據董事會授權及時調整本行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7.負責銀行企業文化建設;

8.負責全行宣傳工作和共青團工作;

9.負責協調和處理銀行的公共關系和法律事務。

(9)人力資源部

1,負責制定全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行人員編制;

2.建立健全薪酬激勵機制,經薪酬委員會批準後組織實施,負責薪酬、社保基金、公積金的管理;

3.負責全行除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員工招聘、聘用、調動、退休、提前離職和解聘,以及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交流、獎懲;

4.負責制定全行員工的制度和辦法、長遠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崗位分類、崗位標準的制定和評價;

6、負責人事檔案的整理和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

7.負責本行網點的發展規劃和管理;

8.負責全行黨組織建設;

9.負責管理各類機構的名稱、職能、級別和領導職數。

(10)財務會計部

1,負責制定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檢查財務會計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全行的結算管理;

3.負責全行現金、有價單證和重要會計空白憑證的管理;

4.負責銀行財務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實施和管理;

5.負責全行的經濟核算和成本管理;

6.負責壞賬管理和壞賬準備;

7.負責全行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8.負責全行的產權界定、價值評估和產權登記;

9.負責提出全行會計電算化業務需求,配合電子銀行部開發和推廣會計軟件;

10,負責會計業務印章和結算出納機的管理;

11.負責銀行財務預算和管理,考核支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