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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直供政策

天然氣直供是指用戶直接從上遊天然氣供應商處購買天然氣用於生產或消費,不會轉售。從字面上看,“天然氣直供”最早見於國家發改委2012年3月發布的《關於規範城市管道天然氣和省級天然氣運輸價格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鼓勵上遊生產企業向城市燃氣公司和大用戶直供。”實際上,在實踐層面,天然氣直供出現的更早。即2004年西氣東輸初期,國家在管道沿線規劃了10座燃氣電廠,成為我國第壹批天然氣“直接用戶”。當然,由於氣源不足、氣價過高等各種原因,這些項目投產後大多運行不暢。

近年來,隨著天然氣市場的擴大,天然氣直供的話題再次成為熱點。如何加快天然氣利用,提高天然氣在壹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已成為各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自覺選擇。第壹,天然氣作為優質高效、綠色清潔的低碳能源,其性質決定了天然氣在治理大氣汙染、應對氣候變化、推動能源消費革命方面具有突出的比較優勢;二是我國天然氣資源進口逐步開放,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國際資源價格持續下跌,供應量有望大幅增加,具備規模化利用的資源基礎優勢;三是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實體經濟用氣成本上升。理順和改革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降低包括天然氣在內的能源成本的呼聲越來越高;第四,直供用戶需求量大,議價能力強。

價格機制改革是天然氣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壹。通過直供,加大用戶側競爭,逐步探索天然氣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可以產生倒逼天然氣體制改革的強大動力,成為推進天然氣體制改革的突破口。為理順天然氣產業鏈各環節價格關系,國家發改委於2013年3月發布了《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關於次年調整庫存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關於規範全省城鎮管道天然氣和天然氣運輸價格管理的指導意見》, 其中明確提出“鼓勵上遊生產企業直接向城市燃氣公司和大用戶供氣,減少中間環節,避免層層轉供,降低供氣成本”,放開直供用戶的閥站價格,開展改革試點。 同年4月1起,存量氣和增量閥站價格合並,全面理順非居民用氣價格。2016年,國家先後頒布了《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配氣價格監管指導意見》,要求中間銷售環節不得盈利,明確了管道運輸公司的盈利水平,“管中間”開始出現。“三桶油”和地方管網公司按新辦法審定價格後,管道運輸費大幅下降,市煤氣公司配氣費也相應調整。2017年6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13部門發布《關於加快天然氣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建立用戶自主選擇資源和供氣路線的機制”,讓用戶自主選擇資源和供氣路線,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用氣成本。2065438+2008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理順居民用閥站價格的通知》,理順門站價格,統壹居民和非居民用標桿門站價格,釋放降價紅利。至此,天然氣價格改革層層推進,推進天然氣直供的政策環境和外部形勢已經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