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第二十條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或者個人負責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管理,應當做好下列工作:
(壹)取得二次供水設施驗收意見表並履行二次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後30日內,向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備案時提交以下材料:
1.惠州市二次供水單位備案表;
二次供水設施驗收意見表2份;
3.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
4 .直接從事供水和管理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培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