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納入了物業管理條例的大部分內容。
物業的內容分為兩部分,分別收錄在《產權系列》第六章和《合同系列》第二十四章。
《民法典》:
第六章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二百七十壹條業主對住宅、營業用房等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享有與* * *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四章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提供者向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區域內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管理和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