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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裏的主下水管道由誰負責?

法律分析:1。下水管道主管(即公共下水管道)堵塞,物業負責,業主負責住戶管道堵塞;

2.公共* * *下水管道屬於公共* * *設施,堵塞的,由物業負責疏通;

3.如有損壞,責任人應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使用公共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適當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