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單位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
(二)建築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和資料;
(三)各級消防管理組織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系統;
(五)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六)專職消防隊、誌願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
(七)與消防安全相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型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測記錄、自動消防設施綜合檢測報告和維護保養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記錄;
(四)消防檢查和檢查記錄;
(五)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測記錄(包括防雷和防靜電);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消防記錄;
(九)消防獎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