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流程如下: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維修資金範圍內業主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應當討論采納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的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行業主持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索取費用的相關資料;
5、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維修資金劃轉通知。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業主身份證明、備案合同、房屋發票、備案登記表、繳款通知書等。資料齊備後,業主要準備好相應的費用,大概是總房價的3%左右,將費用存入維修資金專用賬戶,或者委托開發商代為繳納。
什麽是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也叫公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作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商品房和售後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