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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因為沒有掌握業主信息,沒有及時告知交物業費,是誰的錯?

懲罰受冤枉的人和做壞事的人

妳沒有預留聯系方式,首先屬於過錯。

物業公司可以通過聯系開發商等方式獲取妳的聯系方式,所以也有壹定的過錯。

而我國規定民事債權的有效期限為2年。可以和物業協商,要麽交全款物業費,要麽只交最後壹年半的費用和滯納金。屬於前兩年的物業沒有及時通知的責任,所以沒有支付。

不過話說回來,就算買了好幾年的房子,難道不知道要交物業費嗎?這還需要通知嗎?房屋買賣合同應明確物業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