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樓下人投訴擾民的時間規定。

樓下人投訴擾民的時間規定。

從前壹天晚上10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是壹段令人不安的時間。這段時間大部分人都要休息,所以這段時間不允許進行裝修等活動。如果被噪音打擾,居民可以找物業幫忙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報警解決,警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擾民者進行處罰。

噪聲擾民時限:壹類生活區夜間測量大於50分貝,二類生活區夜間測量大於65分貝。只要超過晚上22點或者到第二天早上6點,都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如果在妳的地方有這些類型的行為,這是壹個麻煩。根據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允許的室外噪聲級是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

遇到噪聲的處理方法

居民可以向居委會、社區委員會等組織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並調解。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如果噪聲達到國家法定標準,應積極向環保部門舉報,並撥打環保熱線12369。如果上述措施都失敗了,居民仍然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問題。

對於違反噪聲法律法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