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城市低保的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村)。
2.已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金期滿後未重新就業,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職工和下崗職工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撫待遇的,其撫恤金、定額補充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申請農村低保的條件
1,持有縣農業常住戶口。
2.居住在農村,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問當地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