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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電梯費征收的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家庭人數,每人每月最高收費10元;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0.3元;12層及以上高層住宅電梯: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多層、小高層、非住宅電梯:收費標準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可簽訂協議,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標準收費;企業自籌資金改造電梯住宅樓:可簽訂協議,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標準收費;住宅改變用途或經營活動:物業可與業主協商約定電梯收費標準。另外需要註意的是,電梯費是按單元、樓層、戶數計算的。壹樓業主不收電梯費,從二樓開始。相對來說,高樓層支付的電梯費用也相應較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適當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