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設施和設備,由相應的單位負責維修和養護。水電等費用向最終用戶收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