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不知道妳和物業有什麽矛盾,但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解決問題:
答:當然是協商了,但是好像妳對物業管理公司意見很大,協商可能不行。
b:妳可以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反映情況。業委會由全體業主選舉產生,代表全體業主。和物管公司談可能更容易(當然也不排除他們穿壹條褲子)。
c:妳可以向社區反映情況,要求調解。
d:可以向社區所在的街道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這和調解員的水平有很大關系。
e:可以向房管局物業處投訴。他們是物業的行政單位,但壹般不關心重大問題。
外賓: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3.作為服務公司,從法律上來說,物業管理公司除了收取相應物業費的權利外,沒有其他權利,基本上是壹種義務。而且小區物業真的不怎麽賺錢(賺黑心錢的除外)。雖然我不知道妳遇到了什麽問題,但是我覺得如果妳能靜下心來和物業公司談談,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祝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