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級收費標準為0.75元/平方米/月(含稅費);
3.第三級收費標準為0.45元/平方米/月(含稅費);
4.四級收費標準為0.35元/平方米/月(含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