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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讓業主進小區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1。當事人是該社區的居民。2.小區有車位,當事人有機動車,有停車權。3.小區物業管理停車。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是房屋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表決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8)有權了解和監督物業的部位、設施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9)監督物業部位和設施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