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禁止員工使用客梯,是防止企業日常工作影響業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壹種方式。小李的行為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保安隊長的做法是正確的。
3.在盜車案件中,要客觀分析以下幾點:根據物業管理協議,物業公司是否有全責義務,該物業是否屬於封閉物業,物業公司在正常工作中能否確定避免盜車,根據上述條件判斷物業是否承擔責任;
4.當協商不成時,如果業主有進壹步訴求,應該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宣傳未經證實的信息。業主涉嫌誹謗罪,物業可以采取適當措施制止這種行為,避免物業公司形象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