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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住建委表示企業復工: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是重慶樓市新年遭遇的第壹只“黑天鵝”。根據國家疫情防控要求,房地產公司延長春節假期,關閉售樓部,樓市按下暫停鍵。

隨著疫情的逐步控制,2月24日,鳳凰。com報道稱,部分重慶房企已開始恢復辦公,並采取輪班工作、網上辦公等新措施確保項目順利進行,但房屋售樓部仍未開放。

2月25日,重慶市住建委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產復工的通知》,對政府服務模式、惠企政策、農民工工資保障、工期成本、企業風險等六個方面做出13要求,確保重慶房企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產復工。

原文如下:

壹是調整政府服務方式,方便企業復產復工。

(壹)調整審批服務模式

調整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大廳和市住房和城鄉建委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方式,大力推行網上“無會”審批,申請人登錄“重慶網上服務大廳”搜索需要辦理的事項網上申請;確實需要線下提交的申請材料,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提交到大廳,審批結果將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暢通咨詢渠道,市、區大廳應保持專門咨詢電話暢通,為申請人提供咨詢。需要復產復工的企業可以提前電話預約。

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郵寄地址、大廳窗口辦理具體事項、咨詢電話。

(二)延長審批時間。

1.企業資質。疫情防控期間,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批準的施工、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效期屆滿的,仍可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後3個月內申請延期或重新審批。

2.安全生產許可證。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或變更逾期的,仍可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後3個月內申請延期或變更,無需走逾期流程。

3.兩個建造師。有效期屆滿後繼續有效,續展註冊另行通知。

(三)延長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的有效期。

我市有效期為65438+10月31至7月31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和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網上延期6個月。延期信息將在“重慶市建築安全管理網”的“人員證書”查詢欄顯示,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二是主動服務和支持項目有序復工。

(四)復工前,應當限期完成安全生產條件核查。

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重慶市關於印發重慶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組〔2020〕6號), 《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間企業復產復工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0〕4號)等文件要求,進壹步規範和簡化企業復產復工安全驗收程序,積極引導,超前服務。 接到報告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對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核,確保合格項目盡快復工。

第三,落實惠企政策,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五)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政策。

嚴格執行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上年未發生拖欠減免50%、連續兩年未發生拖欠減免60%、連續三年未發生拖欠減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減免政策。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全面清理本轄區救助政策落實情況,對應減、免、退的項目要立即整改,並按季度上報救助賬目。

(六)延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承諾期限。

對疫情防控期間新開工項目,延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承諾期限,最遲可於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減少企業流動資金占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四、指導施工合同履約管理,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七)明確工期和費用調整的原則。

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建設項目停工、工期延誤、工程損失、費用增加的,合同雙方可依據不可抗力和情況變化的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的有關規定,協商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調整合同價款,順延合同工期。

(八)引導企業分擔風險。

在重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壹級響應啟動後,對於已發出中標通知書但尚未簽訂合同、已簽訂合同但尚未實施的建設項目,雙方可合理考慮疫情對項目的影響,進壹步明確風險分擔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有效保障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九)用於疫情防控和搶通工作的合理費用。

疫情防控期復工的工程,承包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發生的疫情防控材料、防控人員工資、交通費用、臨時設施等費用,按照工程疫情防控措施計算,發包人及時支付疫情防控費用;如果發包人要求在工程復工後趕工,承包人應制定合理的趕工措施計劃,明確約定趕工費用的計算,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十)指導人工和材料價格的調整。

疫情防控期間,如出現人為價格、材料價格大幅波動,合同中有相關調整約定的,承包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合同沒有調整,承包雙方可以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重新協商確定人工和材料的價格調整方法;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具體的,材料價格可根據《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壹步加強建築安裝材料價格風險控制的指導意見》(渝[2065 438+08]61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人工費價格可參照本文件精神協商調整。

(十壹)規範應急救援工程計價。

疫情防控期間,根據政府有關要求建設的應急、搶險工程,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可參照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有關規定計算工日單價。在此期間,雙方采購的材料、物料可及時簽約,並根據實際采購情況計算。

五、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復工項目跟蹤幫扶。

(十二)跟蹤和幫助企業有序復工生產。

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壓實責任,明確責任,落實專人,及時掌握企業復產復工情況,跟蹤協調復工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復工項目進行壹對壹定點幫扶。要加強工程開工和復工後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幫助工程承包單位落實各項質量安全措施。及時跟蹤、收集和上報建設項目人工、材料等要素價格,指導項目有序建設。

六、發揮協會作用,宣傳推廣疫情防控經驗。

(十三)發揮行業協會的引導和宣傳作用。

各行業協會要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幫助企業做好防疫工作,及時跟蹤和反映企業情況和市場需求。要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正面引導,指導企業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預案,穩妥安排復產復工,交流推廣復工企業疫情防控經驗,提高企業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