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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頂公共區域漏水誰負責?

法律分析:壹是物業要負責維修,造成的損失物業要負責賠償。

第二,因為樓頂是公共* * *區域,應該由物業負責維護。漏水說明物業沒有盡到維修義務,應該賠償。

三、但維修費用應由公共維修基金支付或由全體業主(包括您)承擔。

4.物業不履行維修職責的,對造成的損失不予賠償。可以拍照取證,可以請律師,可以打官司。

動詞 (verb的縮寫)註:1。您應保留與物業協商過程中的錄音和其他證據;2.妳也要註意訴訟時效不能超過兩年。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是房屋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