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可以三方簽訂,也可以經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和轉租雙方簽訂;
3.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和轉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原租賃合同約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履行原租賃合同約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和轉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的,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出租和轉租的註意事項
1、“承租人拖欠租金”、“承租人擅自建房”、“預租商品房”不得轉租。
2.約定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將房屋轉租。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將房屋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3.房屋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相應變更;租賃合同終止的,轉租合同相應終止。
4.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最終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約定的最終租賃期限。
5.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雙方另有約定外,原承租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支付租金。
租房註意事項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2.簽訂租房合同時,要問清楚房租包括哪些內容,水、電、暖、氣(天然氣)、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繳納水、電、暖、氣(天然氣)等費用。
4.明確租金標準、租賃期限、支付時間和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對是否可以轉租做出約定;對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屬於違約做出約定;就房屋維修達成協議。
6、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賠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房屋內家具、電器等設施的損壞情況,約定維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