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供電產權轉讓管理辦法

供電產權轉讓管理辦法

法律解析:開關電源是指電網企業不能直接向終端用戶供電,需要由其他主體獨家供電的行為。送電主體是直接將電費交給供電企業,然後向內部終端用戶供電並收取電費的管理者或經營者。也可以理解為:在合並表(主表)中管理電網,向內部終端用戶供電,收取電費,並將電費支付給供電企業的管理者或經營者。權力轉移的主體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綜合體、工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運營商。壹般包括某廣場、某商場等大型商業綜合體,工業園區、工業園區等工業園區,居民區商鋪,無直供電的街區,普通租賃商鋪、企業經營者辦公室等寫字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四十八條是供電人向用戶供電,用戶支付電費的合同。向公眾供電的供電人不得拒絕用電人訂立合同的合理要求。